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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签署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安全局法》。
4月5日,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安全局法》,该法于3月15日由议会立法院通过,并于3月29日由参议院批准。该文件于4月6日在《Narodnoe Slovo》报纸上发表,并于当天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安全局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乌兹别克斯坦宪法秩序、主权、领土完整和其他国家利益免受外部和内部威胁,加强法治和确保法治,以及预防、发现和制止该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国家安全局作为该领域特别授权的国家机构,开展情报和反情报活动,以防止、识别和制止对乌兹别克斯坦宪法秩序、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攻击,并保护共和国的国家边界。
国家安全局的活动领域还包括保护乌兹别克斯坦武装部队和军工联合体免受国家安全的挑战、风险和威胁,参与实施加强国家国防能力的战略举措。
国家安全局的活动清单还包括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有组织犯罪、非法贩运武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预防、侦查和制止旨在煽动民族、族裔和宗教仇恨的破坏性活动,对国家利益和安全构成威胁。
该部门的活动领域还包括打击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对国家利益和安全构成威胁的腐败行为。
国家安全局负责保障经济、科学、技术、社会和信息领域、电信和交通领域的国家安全以及国家秘密安全、特种通信和组织安全等问题。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中信息的加密保护。
国家安全局活动的主要原则是合法性、遵守和尊重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依靠公民的帮助、预防犯罪优先以及合法性、独立性和保密性。
该法律指出,国家安全局在其活动中利用科学成果、创新思想、技术和发展以及信息系统。
国家安全局局长由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任命和罢免,总统的法令由参议院批准。副主席由总统任命和罢免。
国家安全局直接向总统汇报工作。与此同时,该部门定期向参议院国防与安全委员会通报其活动的主要领域。
国家安全局下设一个公共委员会,履行咨询、咨询和其他职能。理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由主席决定。
该法概述了国家安全局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民间社会机构和公民的互动问题、国家安全局的权利和责任、国家安全局使用武力、特种部队和手段、枪支的问题国家安全局军事人员及其对组织和公民车辆的使用。
该文件界定了国家安全局人员的法律地位、社会和法律保护问题,以及保障其豁免、就业和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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